各学院、校部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教学评价的激励与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促进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质量,根据《吉首大学优秀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吉首大学2017年优秀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工作在本科教学一线(3年及以上),今年在编在岗、承担校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含实验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风端正,责任心强,恪尽职守。
(2)课堂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方法好,教学效果好,能有效管理和调控课堂,教学水平与质量得到学生、同行和专家普遍好评。
(3)工作在本科教学一线(3年及以上)的在岗教师,至少主讲一门全日制本科课程,近2年每年任务课时不少于160学时(含理论课和实验课),学生评教、同行专家评价优秀,参评年度内在教学督导督查中无不良记录且无教学事故。
(4)优先推荐大胆改革课程教学方式方法,凸显高校课堂特色,注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任课教师。
(5)近2年获得省级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者可直接参评。
三、评选程序
优秀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由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张家界校区教科研办联合组织,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评选工作分校、院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5日-28日,学院初评、推荐人选
第二阶段,10月上旬至中旬,学校组织专家评选。
1、申报与推荐
各学院按照在岗专任教师的比例组织推荐,适当考虑专业分布,推荐指标分配表详见附件2(近2年获得省级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的可以直接推荐,不受推荐指标限制)。在教师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学院组织听课及初评推荐。推荐出的候选人填写《吉首大学优秀课堂教学质量奖申报表》(详见附件3),整理教学资料及业绩证据等,于9月30日之前,由学院汇总上报。
各学院以此次评选工作为抓手,组织开展全员听课、评课活动,积极组织公开课、示范课等教学研讨,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在此基础上,成立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认真组织优秀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评,严把教学质量关。
2、学校评审
(1)评选指标:此次优秀课堂教学质量奖全校计划评选50名。
(2)评选指标体系及参考分值:优秀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课程教学规范(20分),学生评教(30分),同行和专家(含督导)评价(30分),教学工作业绩(20分)(详见附件1)。
(3)10月上旬至中旬,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学校优秀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人选,经学校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认定。
四、奖励办法
学校按照《吉首大学教学奖励办法》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并奖励。获奖教师在职称晋升、年度绩效考核和申报各级各类荣誉称号时作为重要依据。
五、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于9月30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其中1、2项需提交电子稿,电子稿请发至指定邮箱)
1、吉首大学优秀课堂教学质量奖申报表;
2、吉首大学优秀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3、申报教师本年度课表(上、下学期);
4、申报人参评附件材料。包括:
(1)教师所申报课程一学期的授课教案和课件(课件请刻录光盘提交);
(2)近三年学生网上评教得分及学生评语;
(3)学院督导、领导或同行听课评价表;
(4)教师教学工作业绩材料。
联系人: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学校政务中心115室),吴青峰、赵汉斌,电话:0743-8565103,168499349@qq.com;
张家界校区教科研办,杨艳0744-2110918,531386348@qq.com;
附件:1、吉首大学优秀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暂行办法
2、吉首大学优秀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指标分配表
3、吉首大学优秀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申报表
4、吉首大学优秀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吉首大学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