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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吉首大学“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年度检查及建设研讨会的通知

2017年10月14日 12:00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吉首大学“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通〔2016〕27号)《关于公布吉首大学“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教通〔2016〕4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加强试点项目的成果展示和交流,及时总结经验,学校决定对2016年立项建设的“通信工程”等10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并组织召开建设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通信工程、土木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新闻学、软件工程、临床医学等10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试点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革思路、主要举措和阶段性成效情况及专业综合改革专题网站建设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遇到的困难;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与工作计划;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1.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归属学院领导以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对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建设计划,认真总结项目建设成绩与经验。

2.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须填写《吉首大学“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年度检查表》(见附件),收集汇总成效材料,并建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成果展示网站。

3.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须根据总结材料与年度检查表内容制作15分钟左右介绍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成效的PPT汇报课件。学校将于10月份组织年度检查汇报会暨建设研讨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年度检查不合格的试点项目,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本年度建设经费拨付。

5.材料报送:各试点项目须于10月9日前将检查材料吉首校区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张家界校区报送教科办。

联系人:教研科宋海龙(吉首校区0743-8564146, jsujyk@126.com),教科办杨艳(张家界校区0744-2110918,531386348@qq.com)。

附件:吉首大学“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年度检查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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