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吉大发〔2026〕22号)《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5〕1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拟于2026年6月中旬到2026年7月中旬集中开展学生转专业的申请、考核和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院必须及时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转入学生的选拔、考核,择优录取,选拔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学生中心原则。优先保障对某一专业有明确兴趣、特长,且具备相应学习能力的学生转专业需求。
(三)坚持规范有序原则。转专业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
(四)坚持能力适配原则。转专业应兼顾学生原有学业基础、能力专长与目标专业培养要求,避免盲目转专业,确保学生能够适应目标专业学习。
(五)坚持总量控制原则。学院必须充分考虑现有办学资源和条件的承载力,合理申报接收转入学生计划,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六)坚持特殊群体优先原则。入学后身患特殊疾病、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确需要转专业的,优先予以考虑;留级、休学、退役后复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复学的学生,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招无法进入原专业学习的,可以按学科、专业相近原则转入新专业。
二、办理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并公布(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5日)。各学院应在6月25日前将学院转专业方案与填报的附件2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进行审定,教务处审定后,由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转专业工作方案应包含组织机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学生数以及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内容。
(二)学生申请,转出学院初审(2026年6月26日-2026年7月1日)。学生应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进强智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同时须将转专业书面申请提交至所在学院。转出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学业成绩、违法违纪情况等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意见,对于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院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申请学生。经审核无异议后,所在学院在《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3)上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所在学院审核工作,并将《学院转出学生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相关材料在7月1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或张家界校区教学科研与学生事务中心。
(三)转入学院审核(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10日)。转入学院按照本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对初审合格的学生组织选拔、考核工作,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转入学院在《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3)上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附件3和《学院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在7月10日之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学校审核并公示(2026年7月11日-2026年7月20日)。学校将于2026年7月20日前审核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在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有序开展。
(二)各学院要坚持原则,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审查与考核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申请理由和申请条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核查工作,对不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转专业理由不充分或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其安心在原专业学习。
(三)在学校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一切活动。无故旷课、缺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四)转专业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序推进,不接收逾期或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五)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补修相关专业课程;如应补修的课程学分数达到学业预警规定的,按照《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处理。
附件:1、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2、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简表
3、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4、学院转出学生汇总表
5、学院转入学生汇总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