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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科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教通〔2026〕35号


各学院: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吉大发〔202622号)《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516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拟于2026620267月中旬集中开展学生转专业的申请、考核和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院必须及时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转入学生的选拔、考核,择优录取,选拔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学生中心原则。优先保障对某一专业有明确兴趣、特长,且具备相应学习能力的学生转专业需求。

(三)坚持规范有序原则。转专业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

(四)坚持能力适配原则。转专业应兼顾学生原有学业基础、能力专长与目标专业培养要求,避免盲目转专业,确保学生能够适应目标专业学习。

(五)坚持总量控制原则。学院必须充分考虑现有办学资源和条件的承载力,合理申报接收转入学生计划,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六)坚持特殊群体优先原则。入学后身患特殊疾病、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确需要转专业的,优先予以考虑;留级、休学、退役后复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复学的学生,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招无法进入原专业学习的,可以按学科、专业相近原则转入新专业。

二、办理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并公布(2026623日-2026625日)。各学院应在625日前将学院转专业方案与填报的附件2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进行审定,教务处审定后,由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转专业工作方案应包含组织机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学生数以及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内容 

(二)学生申请,转出学院初审(2026626日-202671日)。应在2026630日之前进强智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同时转专业书面提交至所在学院转出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学业成绩、违法违纪情况等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意见,对于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院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申请学生。审核无异议后,所在学院在《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3上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所在学院审核工作,并将《学院转学生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相关材料71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或张家界校区教学科研与学生事务中心。

(三)转入学院审核(202672日-2026710日)。转入学院按照本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对初审合格的学生组织选拔、考核工作,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转入学院在《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3上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并附件3和《学院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在710日之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学校审核并公示(2026711日-2026720日)。学校将于2026720日前审核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示。

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在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有序开展。

(二)各学院要坚持原则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审查与考核申请转专业学生申请理由和申请条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核查工作,对不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转专业理由不充分或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其安心在原专业学习。

(三)在学校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一切活动。无故旷课、缺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四)转专业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序推进,不接收逾期或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五)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补修相关专业课程;如应补修的课程学分数达到学业预警规定的,按照《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处理。

附件:1、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2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简表

3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4学院转出学生汇总表

5学院转入学生汇总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2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