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5]39号
各学院: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学院应开展学生的学业预警工作,学分统计截止学期为2024-2025学年第2学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对象
2021级(五年制)、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学生。
二、预警等级、对应条件和预警措施
预警等级 |
对应条件 |
预警措施 |
一级预警 |
入学以来必修课和限选课累计需重修、补修学分达到 10学分(含 10 学分)以上、15 学分以下者 |
谈话提醒 |
二级预警 |
入学以来必修课和限选课累计需重修、补修学分达到 15学分(含 15 学分)以上、20 学分以下者 |
跟班学习 |
三级预警 |
入学以来必修课和限选课累计需重修、补修学分达到 20 学分及以上者 |
原则上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
三、学业预警工作程序及具体进度安排
(一)学院实施预警
9月25日-26日,各学院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准确统计出应列入学业预警信息,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实施预警。
(二)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
9月27日-28日,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附件2-1),被预警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警示谈话
9月29日-9月30日,学院及时派专人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填写《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3)。
(四)通知家长
预警谈话结束后,学院应及时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向被预警学生家长邮寄《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家长)》(附件2-2)和《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附件2-3),反馈学生在校学习情况、面临困难和改进计划等,争取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督促提升。学院留存邮寄证明,要求家长寄回回执存档;或以其他通讯方式通知家长,留存通讯书面记录或相关证明材料。
对达三级预警的学生,学院应要求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面谈后,整理书面记录,填写《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附件4),记录确切时间、地点及谈话内容,经家长确认、签字后存档。
(五)上报备案
10月13日前,各学院学业预警工作开展情况,应分别报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附件1)。
(六)加强帮扶
各学院要落实“三全育人”机制,形成以院长、书记负总责,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具体负责,教务办、学工办共抓,各方协同的有效学业预警和学业帮扶机制,互通学生学业情况,互商学业辅导事宜,共同关注预警学生的成长成才,对其进行个性化的帮扶。
附件:
1.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名单汇总表
2-1.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
2-2.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家长)
2-3.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
3.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4.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