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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首大学关于新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班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途径,根据《吉首大学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总体方案》(吉大发〔202436号)文件精神学校在“从文班(汉语言文学专业)”“智创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数管班(工商管理专业)”等3个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班的基础上,拟新增1个创新试点班。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新增创新班面向理工类本科专业,获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优先。

2.专业办学基础扎实,师资数量充足,教学科研水平高,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与实践。

3.专业人才培养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生源质量高。

4.专业与行业产业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基础,在学科交叉、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改革与实践经验,具备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与条件。

二、申报要求

1.实行自愿申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后方可开办。

2.申报单位根据《吉首大学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总体方案(附件1),提交创新班的具体实施方案、人才培养方案以及相关论证材料

3.创新班命名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专业育人特色,与已经设置的三个创新班有差异性和区分度,表达规范。

三、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9月25日前提交吉首大学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申报表》(附件2),创新班人才培养方案、具体实施方案等材料,纸质版提交教务科,同时将电子发送至邮箱jsujwk@126.com

2.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新增创新试点班,报学校审定后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联系人:谢志敏

联系电话:0743-8564514

 

附件:1.吉首大学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总体方案

      2.吉首大学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