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大连大学—吉首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精神,我校将从2025级8个本科专业中选派14名本科生赴大连大学联合培养学习,学习时间为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人数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派出学生数 |
1 |
人文学院 |
历史学 |
2 |
2 |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2 |
3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物理学 |
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
4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 |
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 |
||
5 |
医学院 |
护理学 |
2 |
6 |
音乐舞蹈学院 |
音乐学 |
2 |
二、培养模式
联合培养方式采用“1+1+2”(四年制专业)或“1+1+3”(五年制专业)的模式,即在吉首大学培养三年(四年制专业为第一、第三和第四学年度)或四年(五年制专业为第一、第三、第四和第五学年度),在大连大学培养一年(四年制专业或五年制专业均在第二学年度)。
三、工作安排
(一)7月17日至20日,学生根据通知要求自愿申报,填写《吉首大学与大连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申请审批表》(附件)。
(二)7月21日至7月23日,学院确定最终选派名单,报教务处。需要选拔的学院,将选拔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务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联合培养学生名单函告大连大学。
(四)7月底,选派学生与学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安全协议》,办理赴大连大学学习相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关注度高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接受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相关学院应安排老师对联合培养学生在大连大学的学习进行指导帮助,包括学习准备、课程选修、党团活动、评奖评优等方面的答疑解惑,并做好联合培养学生的升学、就业等跟踪管理。
(三)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联合培养学生的工作,相关材料于7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43--8564514,电子邮箱:jsujwk@126.com。
(四)各学院联合培养选派材料自行存档备查。
附件:《吉首大学与大连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申请审批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