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工作 根据学校发文通知,各学院组织申报,学院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选。一般是在上半年组织申报。 二、建设工作 立项项目须按时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时须提供结题报告。不能按时结题的须填写《申请延期结题报告》或者《申请撤销报告》。所有管理表格见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教学研究类。 三、结题后工作 结题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按财务管理要求,提供发票,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报账。临床学院项目到教务处签字。经费管理规定见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教学研究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