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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8年校级教学团队评审结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年09月16日     文章来源:质量科     浏览数:[]

教通[2008]19号

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大发[2008]3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8]88号)和吉首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校级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通[2008]1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我校教师教学素质和教学能力,经院(部)推荐,教务处审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确定体育科学学院“民族传统体育教学团队”等6个教学团队为2008年吉首大学教学团队 (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就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大发[2008]3号)的要求,做好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通过校级教学团队的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探索教学团队在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模式,为兄弟教学单位提供可推广、借鉴的示范性经验。
      二、各建设单位要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要求,确定教学团队负责人,认真履行以下职责:⑴依照项目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组织制订项目建设计划;⑵组织项目建设工作,把握项目的总体水平和项目计划实施进度;⑶按规定合理安排项目经费;⑷自我评价项目建设效果;⑸宣传、展示项目建设成果,推进项目建设成果应用。
      三、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校级教学团队提出的“今后建设计划”进行论证,编制今后三年的建设任务书(任务书模板可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任务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学院(部)以备督促检查,另一份于2008年6月13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提交任务书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发邮件),作为项目检查验收的依据。
      四、联系人:吴青峰,联系电话:8565103
      邮箱地址:wuqingfeng2808@163.com

    1、
2008年校级教学团队名单
    2、
吉首大学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
 
 
(责任编辑:jsu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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