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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9年校级教学团队评审结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年09月16日     文章来源:质量科     浏览数:[]

教通[2009]35号
 

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大发[2008]3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省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68号)和吉首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校级教学团队评审和省级教学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通〔2009〕2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能力与水平。经学校评审,确定“基础生物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等7个教学团队为2009年校级教学团队 (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立项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大发[2008]3号)的要求,做好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通过校级教学团队的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课程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探索教学团队在队伍建设、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模式,为兄弟教学单位提供可推广、借鉴的示范性经验。
    二、各建设单位要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和《吉首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吉大发[2008]54号)文件要求,明确教学团队负责人职责,加强对教学团队建设的指导、管理、监督与检查工作,确保各团队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校级教学团队提出的“今后建设计划”进行论证,编制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任务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学院(部)以备督促检查,另一份于2009年6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提交任务书的电子文档),作为项目检查验收的依据。
    联系人:吴青峰,电话:8565103,邮箱:zlk8565103@163.com

附件:
    1、
2009年校级教学团队名单
    2、
吉首大学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
(在教务处质量工程网站上下载)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09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jsu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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