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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

添加时间:2013年09月16日     文章来源:质量科     浏览数:[]

为了及时、客观地了解我校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动态信息,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强化学生教学过程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信息员的选拔与聘任
    1.学生教学信息员设学校和学院两级,学校教学信息员由教学督导团、教务处选拔和聘任,学院教学信息员由学院负责聘任。
    2.学生教学信息员选拔与聘任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秉公办事,敢于发表意见,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3)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3.校级教学信息员由学生所在学院推荐,也可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自荐,经教务处审核后聘任。原则上每个学院一名教学信息员。院级教学信息员由班级学习委员兼任,也可采取自愿报名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任。原则上每个学生班级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员一名。
    4.教学信息员每学年聘任一次,可连聘连任,学年结束时自动解聘。
 
二、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1.征求和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包括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水平、教学过程各环节及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3.反映学生对教学条件(包括教材、教室、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的意见和建议;
    4.反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学风状况(包括出勤情况、课堂纪律、课堂参与、课外自习、课外作业、考风考纪等);
    5.参加教学信息工作会议,协助学校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6.宣传有关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教学信息,对同学的疑问予以解答。
    7.认真填报“教学信息反馈表”,及时反馈教学信息和信息员工作情况。
 
三、教学信息员的指导与管理
    1.校、院两级教学信息员分别由教务处教研与质量管理科和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指导和日常管理。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教学信息员会议,通报学校和学院教学工作情况,了解信息员工作状况,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定期收集、整理学生信息员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
    2.教学信息员在收集教学信息、反映教学意见和建议时,应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及时向主管部门书面反馈,以利促进教学和管理工作。
    3.教学信息员每学期要求提供教学信息不少于3次,每学期上报一次信息员工作总结,每年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其他
    1.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是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必要环节,是强化教学管理的重要举措。学校对教学信息员反映的情况要进行专门研究、分析,并与教师评学相结合,向学院(部)反馈、整改。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对教学信息员收集的教学信息和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给予支持、配合和及时解决。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3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jsu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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