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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

添加时间:2013年05月27日     文章来源:教务科     浏览数:[]

吉首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是代表学校对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的专家组织,它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的学术专家和熟悉教学工作以及有管理专长的教务、教学行政领导组成,它接受校长的直接领导。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学校有关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政策、规划。
2.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就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重要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学校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3.研究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学校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现代教育技术、师资队伍等教学基本建设。
4.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有关要求,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加强对人才培养方案、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研究,参与教研教改、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结题审查、评估及教学成果奖等评审,指导学校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
5.搜集有关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信息、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教学及教务管理工作,指导教学管理部门开展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
6.沟通信息,交流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宣传推广教学研究成果。
7.完成学校委托的其它工作。
(责任编辑:jsu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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