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1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通2011[40]号)、《关于申报2012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及2011年在建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教通2012[56]号)、《关于公布 2011年新开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通2011[46]号)、《关于公布 2012年新开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通2012[60]号)、《关于公布2013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及往年项目验收结题结果的通知》(教通2013[63]号)以及《吉首大学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网站公示,现公布2011年、2012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结合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总体要求和《吉首大学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请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归属学院需做好立项项目的统一管理,掌握项目建设的整体进度,做好项目建设的指导工作。
2、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要按照建设内容开展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立项项目高质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3、对于已经完成的新开课程建设项目,各学院应及时将其转化为课程资源,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实施,充实专业的办学内涵,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水平。
4、对于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相关学院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按照立项建设的任务与要求完成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
附件1:2012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情况
附件2:2011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情况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4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jsujwc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