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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年09月06日     文章来源:     浏览数:[]

吉首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教通[2023]29号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教育实习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与我校教学周历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

一、 教育实习总体安排

1、教育实习时间:9月11日—12月1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11日—9月21日,各学院组织做好实习前师范生教师技能训练与考核;第二阶段:9月22日—12月1日,实习生下到基地中学开展教育实习。各学院要与基地中学及时沟通,确保全体实习生于9月22日-9月24日内到达实习中学报到。

2、严格执行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完成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团队活动与教育教学研究等各项实习内容,确保实习生独立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8个课时。

3、教育实习期间,各学院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参与并指导,确保实习生在基地中学的各项实习工作顺利完成,并协助基地学校做好实习生的安全、纪律等相关管理工作。

4、对基地中学选派的指导教师,按照总指导教师人数30%比例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5、顶岗实习学生须签订学院、学生、基地中学三方协议,由实习生所在学院牵头负责,并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二、教育实习任务及要求

(一)实习准备工作

1、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制定的2023年秋季教育实习总计划,制定具体的实习教学实施计划,把学生分组情况、指导教师名单上交教务处实践科,同时报实习基地中学。

2、各学院按照已经确定的基地中学,及时主动与基地中学联系,落实好实习学生的具体实习任务、教学对象及教材准备等相关事项。

3、各学院组织召开教育实习动员及安全教育大会,组织实习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及文件,明确教育实习的目的、意义、任务及重要性,宣读有关注意事项,特别要加强安全教育、强调实习纪律及要求。

4、结合基础教育新课改的实际,切实抓好实习前教师技能训练。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实习生掌握中学新课标内容、新课改动态以及新课程理念,切实增强实习生对新课改下中学教学的理解与体验,切实抓好教学设计、课件制作、普通话及板书等师范技能训练和备课、试讲等重要环节。

(二)学生进入实习学校

1、所有实习师生于2023年9月22日-24日(实习队与基地中学确定具体时间)进入实习学校。外语、文学院、数统三个学院2018级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顶岗实习于实习学校放假返校,其他师范生12月1日返校。

2、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教案编写、模拟教学及课堂教学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指导,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认真听取基地中学领导和老师的意见和建议。

3、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必须完成《吉首大学教育实习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并撰写实习总结和实习日记,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育实习守则,严格执行实习纪律,如有违反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教育实习中期检查

1、学院检查。各学院要加强与实习中学联系,根据实习进度及时开展中期检查,并上报检查情况。

          2、学校检查。学校拟定于10月下旬至11月初开展全校性中期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实习总结与考核评价

    1、实习成绩的评定。教育实习成绩在实习生个人总结、实习小组评议等基础上,经指导教师提出鉴定意见,学院教育实习工作小组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使用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材料报送。各学院在实习结束后及时撰写实习总结、推荐校级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向教务处实践科报送材料。

    联系人:郭云辉 电话:0743-8563792 邮箱:33662672@qq.com


                                                                                          吉首大学教务处

                                                                                         二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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