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3]39号
关于开展本科生学业预警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院应开展学生的学业预警工作,学分统计截止学期为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对象类别
2019级(五年制)、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学生,属于下列类别之一者,应进行学业预警:
1、在读期间一个学期结束后,未获得规定修读学分的40%者。
2、在读期间一个学年结束后,未获得规定修读学分的60%者。
3、编入下一年级学习一年后仍未能取得规定修读学分数的60%
者。
4、毕业论文(设计)开始时,学生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15学分及以上者。
二、学业预警办法
1、针对属于以上第1个类别者,学生继续跟班学习。由学院审核签发“学业警示通知书”,通知学生及家长,并报教务处备案。
2、针对属于以上第2个类别者,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编入下一年级学习,书面通知学生及家长,并按编入专业年级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3、针对属于以上第3个类别者,作退学处理。
4、针对属于以上第4个类别者,学院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报教务处审定,将学生编入下一年级。
三、学业预警工作程序及具体进度安排
(一)2023年10月27日—10月31日,各学院按照《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和《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审核和统计学生学习成绩,确认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审核无误后予以公示,公示无误后将预警结果报教务处。
(二)2023年11月1日—11月3日,教务处与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的预警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并进行公示。
(三)2023年11月4日—11月8日,学院负责将《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送达至学生本人和家长,对受到预警的学生及时开展学业帮扶工作,填写《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做好《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的回收与归档工作。对面临延长学制或退学的学生,学院应邀请其家长进行面谈,填写《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并将预警最终结果的纸质文件归档保存。
附件 1-1: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
1-2: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家长)
1-3: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
附件2: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附件3: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