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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生学业预警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文章来源:     浏览数:[]

教通[2023]39号

关于开展本科生学业预警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院应开展学生的学业预警工作,学分统计截止学期为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对象类别

2019级(五年制)、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学生,属于下列类别之一者,应进行学业预警:

1、在读期间一个学期结束后,未获得规定修读学分的40%者。

2、在读期间一个学年结束后,未获得规定修读学分的60%者。

3、编入下一年级学习一年后仍未能取得规定修读学分数的60%

者。

4、毕业论文(设计)开始时,学生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15学分及以上者。

二、学业预警办法

1、针对属于以上第1个类别者,学生继续跟班学习。由学院审核签发“学业警示通知书”,通知学生及家长,并报教务处备案。

2、针对属于以上第2个类别者,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编入下一年级学习,书面通知学生及家长,并按编入专业年级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3、针对属于以上第3个类别者,作退学处理。

4、针对属于以上第4个类别者,学院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报教务处审定,将学生编入下一年级。

学业预警工作程序及具体进度安排

(一)2023年10月27—10月31日,各学院按照《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和《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审核和统计学生学习成绩,确认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审核无误后予以公示,公示无误后将预警结果报教务处

(二)2023年11月1—11月3日,教务处与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的预警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并进行公示。

(三)202311月4日—118,学院负责将《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送达至学生本人和家长,对受到预警的学生及时开展学业帮扶工作,填写《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做好《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的回收与归档工作。对面临延长学制或退学的学生,学院应邀请其家长进行面谈,填写《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并将预警最终结果的纸质文件归档保存。

附件 1-1: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

1-2: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家长)

13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

附件2: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附件3: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31027




  • 附件下载:【附件1-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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