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的具体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学校自我评估制度,推进审核评估评建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请各二级学院编制本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质量报告的主要内容质量报告应立足于本学年度本科教学工作状况,围绕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要素,全面总结本单位上一学年的教学工作,充分反映本学院的教学及人才培养情况,展现学院本科教学的新思路、新措施和取得的新成果。。质量报告应重点体现以下内容:(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思路,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年度学院教学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等。(二)师资与教学条件。包括教师的数量与结构,教师授课及教学水平,教学投入,教师发展与服务以及学院办学条件等。(三)教学建设与改革。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情况,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第二课堂等人才培养情况。(四)质量监控与保障。包括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质量控制情况,质量信息及利用情况,质量改进情况等。(五)学生学习效果。包括招生及生源质量情况,学生指导与服务,学风与学习效果,学生毕业与就业,毕业生职业发展情况以及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等。(六)本科教学工作经验与特色。总结学院本年度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成功经验。(七)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查找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附件:《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吉首大学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