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部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号),为切实推进我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集中开展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为按时保质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是构建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
监测数据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年度教学质量报告撰写的重要依据,将被应用到高校分类评价考核、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生均拨款核算等各项工作中,是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有关单位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予以高度重视,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二、工作组织
(一)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志坤、黎奇升
副组长:龙先琼、罗金铭、王绯、冷志明、王艳、刘启定、姜又春、方东辉、罗惠缙
成 员:以下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党政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张家界校区教学科研与学生事务中心、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生就业处、科研管理处、财务处、图书馆、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学工部、团委、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各教学学院
(二)数据审核小组
1.协作部门审核小组:由提供数据的学院(部门)组建,负责对本部门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数据报送责任部门之前,应征求学院(部门)负责人同意。
组 长:院长(处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主管副处长)
成 员:教务秘书
2.责任部门审核小组:由各责任部门自行组建,对本部门所负责的数据及协作部门报送上来的数据进行审核,数据在平台提交审核之前,应征求部门负责人同意。
组 长:处长
副组长:主管副处长
成 员:数据填报工作人员
3.学校审核小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对全校的数据进行终审,表单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征求学校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系统上报。
组 长:评估中心主任
副组长:评估中心副主任
成 员:评估中心工作人员
(三)数据填报人员
原则上一个单位选派一名人员担任。学院主要由教务秘书担任。职能部门由负责人指定。数据填报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分工表单及协作部门上报数据表单的收集、汇总、上报以及平台导入,填写《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相关人员信息表》、《吉首大学2022年数据填报提交材料确认单》。
三、填报内容
依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表格内容,本次数据填报涉及到教育、教学、管理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1.学校基本信息;2.学校基本条件;3.教职工信息;4.学科专业;5.人才培养;6.学生信息;7.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8.师范类专业情况;9.医学专业情况;10.工科类专业情况,共涉及十大类、106个表格和941个数据填报项。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9月15日-9月20日):学习与部署
1.学校制定和发布《吉首大学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学校召开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会议,部署数据填报任务,下发数据填报工作方案和《吉首大学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3.各单位安排部署数据填报工作,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提交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相关人员信息表。原则上一个单位上报一名数据填报工作人员。
4.数据填报学校管理员按照任务分解表在国家数据平台设置账户、授予责任部门相应表单的填报权限。
第二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基础表单填报
由于第1部分学校基本信息属于基础表单,作为数据字典它会关联锁定后续表单,必须先行填报。因此,对各数据表单的网络填报时间和顺序做如下安排(线下数据的收集、整理时间在网络填报时间之前完成):
第一时段(9月21日-9月23日),先录入“表1-2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成为数据字典。表1-1、2-1、2-2、2-3-1、2-3-2、2-5、2-8-1、2-8-2、6-4、6-8、7-1等独立数据(固定表单)可以同时开始填报。
第二时段(9月24日-9月25日),再录入“表1-4-1 专业基本情况(时点)” ,成为数据字典。
第三时段(9月26日-9月30日),再录入“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时点)”、“表1-5-4附属医院师资情况(医科专用、时点)”、“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时点)”、“表1-7-1本科实验场所(时点)”,成为数据字典。之后,后续表单解锁。
第三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全面数据填报
1.10月8日-24日协作部门(学院)在表单模板上填写数据。填报工作人员应仔细检查表单,严格按照填报指南各表单的指标解释、校验关系、填报示例、下拉框内含名称规范进行填报,检查无误后上报部负责人进行一审,经批准后再将表单报送责任部门。
2.10月25日-31日责任部门填报工作人员对协作部门上报的表单数据进行汇总,检查无误后上报负责人进行二审,经批准后再将表单导入国家数据平台,点击提交审核。
责任部门在表单导入过程中发生校验错误、收到警告信息,应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向学校审核小组汇报。
审核的时间节点与数据填报的时间节点有重合,学校审核小组实时关注各责任部门的填报进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四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学校审核/质量报告
1. 学校审核小组审核所有责任部门提交审核的表单,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责任部门,由其对数据进行再次审核确认。责任部门所有表单均获审核通过后将签字盖章的附件6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存档(不必导出Excel表格)部门填报工作即告结束。
3. 学校审核小组核验数据,将关键指标核心数据(校级BI数据)提交至学校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 学校审核小组根据学校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进行数据校验、修正。
《吉首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同步撰写,并于11月10日在吉首大学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第五阶段(11月15日-11月20日):一键上报
所有表单均显示“审核已完成”,系统进度100%后,学校审核小组请示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经批准同意后,学校管理员一键上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结束。
五、工作要求
1.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遵守《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中本部门所负责数据表单的指标内涵、校验关系,确保填报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
2.数据填报工作实行各部门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请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做好数据的收集、填报与审核工作,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填写、上报、导入、校验、纠错、退回工作,各部门填报数据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报送学校。
3.各学院(部)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收集有关材料,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统计数据的,应及时沟通,务必确保填报工作顺利进行。
4.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数据采集系统表单具有内在逻辑关联,填报时有先后次序之分,必须保证各项数据内在逻辑以及年度之间的关联性。各单位要确保填报工作和数据填报人员的连续性。如有异动需提前做好衔接交接工作。
5.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防范重要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工作的函》、湘教通[2019]157号《关于加强教育系统重要数据安全管理防范泄露工作的通知》、吉大发[2017]39号《关于印发信息网络建设与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监测数据属于我校信息系统重要数据,涉及大量个人信息,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防发生重要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如有违法泄露,上报学校追究责任。
6.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完成数据上报任务,各单位人员务必遵守劳动纪律,严守提交期限。杜绝推诿、拖拉。逾期不提交数据表单者,评估中心将上报学校追究其责任,单位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为更加方便快捷地完成工作,请各单位负责人和填报人员加入监测数据填报QQ群:94880209,以便下载相关资料、及时了解信息、互相沟通交流。
吉首大学监测数据填报学校管理员:
吉首校区:赵汉斌,联系电话:0743-8227326,电子邮箱:502827480@qq.com;
张家界校区:唐莉敏,联系电话:0744-8253002,电子邮箱:1229865574@qq.com。
附件:
1.《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2.《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3.2022年浮动表单模版
4.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5.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相关人员信息表
6.2022年数据填报提交材料确认单
7.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8.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人社部发〔2017〕68号
9. 教师[2017]13号-师范专业认证标准
10. 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11.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12.湖南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审核人: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