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与评估科Navigation

 教学检查 
 教学竞赛 
 教学督导 
 教学信息反馈 
 教学评价 
 数据填报 
 质量报告 
 问卷调查 
 审核评估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认证与评估科>>教学评价>>正文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活动的通知(教通[2015]62号)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0日     文章来源:质量科     浏览数:[]

各学院:

为了给师生搭建一个沟通和交流的平台,促进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同时,获取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信息,为教师教学考核、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等提供依据,学校决定对2012级、2013级、2014级和2015级各专业本学期开设的各门课程及文化素质选修课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学生网上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领导、教学督导团专家、各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学秘书等成员组成的评教工作小组,办公室设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评教工作的安排、组织、协调及检查,各学院负责评教的组织落实。

二、工作安排

网上评教时间为20151210日—1231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评教。如果某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评教,系统将自动锁定其个人信息,限制该生进行网上成绩查询、课表查询、网上选课等权利。

三、学生评价要求:

1、参加评教的学生要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以及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坚持尊重教师、爱护教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若出现以下评教行为,一经查实,将限制该生进行网上成绩查询、网上选课等权利。

1)消级评分,不管教师的实际授课水平如何给出一样的分数。

2)偏激评分,不管教师的实际授课水平如何而给教师恶意打低分。

3)拒评、代评、恶意评教。

3、在上一学期评教中给出消极评教的学生,本学期评教若仍为消极评教系统将会锁定其个人信息,限制该生进行网上成绩查询、课表查询、网上选课等权利。

四、评价数据统计与处理

评价活动结束后,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对学生评价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由专家小组对学生和老师给出各项数据分析结果。

附件: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步骤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51210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活动的通知.doc
文件类型: .doc 5753eb9bce2e0859fd8a2d3e9cf5d05a.doc (74.50 KB)

 

 

(责任编辑:zlk)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活动的通知(教通[2016]28号)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 网上评教活动的通知(教通[2015]31)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