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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教通[2016]19号)

添加时间:2016年05月13日     文章来源:质量科     浏览数:[]

 

 
 
 
 
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促进我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1-12周:2016年5月13日至5月20日
二、检查内容
1、组织教学计划执行与落实情况检查。
各学院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课程教学计划的执行、实践教学实施、毕业论文(设计)和教研活动组织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问题。
2、开展集中听、评课活动。
各学院应组织院级教学督导、教研室开展集中听课、评课活动,对于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好的课程,要组织观摩教学,推广经验,加强学院内教师同行之间的教学研讨与交流,促进课程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提升课程教学水平。同时,可以结合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在全面听、评课的基础上,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全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
3、召开师生座谈会。
各学院要分学科、专业分类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师生座谈会,了解人才培养、课程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4、检查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情况。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要求,认真落实党政管理干部的听课任务,组织本单位党政管理干部开展课堂教学听课,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情况,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务处负责组织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参加集中听、评课活动。
三、其他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学院自我检查为主,检查完成后,请学院将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报告提交教务处,并发送报告电子版到指定邮箱。教务处将对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联系人:
吉首校区,吴青峰、李峰,联系电话:0743-8565103。
张家界校区:余继宏,联系电话:0744-8202089。
联系邮箱:168499349
(责任编辑:z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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