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状况,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9、10教学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10月24日—11月4日(第9、10教学周)。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24日—10月30日(第9周),各学院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10月31日—11月4日(第10周),学校检查组对各学院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在此期间,学校组织全校性集中听评课活动。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由学校、学院、教研室三级同时进行,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各教学部门要对照期中教学检查相关内容认真自查,学校检查组要对各学院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1、常规教学运行、管理基本情况
(1)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情况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
主要检查本学期各专业课程开设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一致性;检查教师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进、改革情况等。
(3)听评课制度执行情况
抽查各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师的听课记录,了解听评课结束后,是否及时给任课教师反馈授课意见和建议。
(4)教学秩序情况
通过随机听课,查看教师到岗、调停课记录、学生到课率等,掌握了解教风学风情况。
(5)考试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各学院先按考试中心发布的抽查试卷清单和试卷检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将组织专家检查课程考试命题质量、试卷评阅质量、成绩登记和考试材料归档等情况。
2、实验(实践)教学及实验室管理情况
⑴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实验条件保障情况,实验教学效果的达成度等。
⑵实习见习的完成情况;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实习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学科竞赛完成情况等。
3、2016版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情况
落实学校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意见, 2016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文本完成情况。
4、召开师生座谈会
各教学部门负责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及教学信息员会议,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对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提出整改措施。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及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联席会议,做好动员部署。要着重加强宣传教育,向全体师生重申教学纪律,维护教学秩序,杜绝教学事故发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订检查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着重解决实际问题。
2、各院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3、以教研室为单位,认真开展听、评课活动,把听评课活动作为教师开展教研教改活动重要途径,作为教师交流尤其是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的重要手段。
4、要严抓教学纪律,强化教学规范,尤其做好行管部门兼课教师、交叉课教师、外(返)聘教师的考勤,切实做好这些教师的学生评教和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5、对于各种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各教学部门要按照《吉首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出现问题隐瞒不报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各教学部门要对本次教学检查的相关材料收集归档。学校检查组将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比,作为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主要依据。检查结束请各学院将检查总结报告交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吴青峰。电话:0743-8565103,邮箱:168499349@qq.com
吉首大学教务处
吉首大学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24日
关于做好2016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