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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暑假实践教学及学科竞赛安全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年07月12日     文章来源:     浏览数:[]

各学院:

暑期将近,根据《吉首大学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办法》《吉首大学学生学科竞赛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暑期学生各类实践教学及学科竞赛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确保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现就加强暑假期间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加强暑假期间实践教学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2、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放假前应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自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3、严格按照《吉首大学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办法》《吉首大学学生学科竞赛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先行、责任明确、管理规范”的原则,建立、健全暑期实习实践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可能涉及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编写与实习环境适应的“应急预案”,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

4、假期实践教学组织单位应提前做好计划安排,严禁组织学生到安全情况不明、安全条件动态变化的危险区域和地带从事实践活动。

5、强化实习前安全教育。带队教师应向学生开展安全知识、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教育培训,要切实防止发生学生安全事故。上岗前,应请现场安全部门的技术人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传授必要的安全知识,确保实习实践安全。

6、学生实践期间指导教师应随时掌控学生动向,保持与学生通讯畅通,督促学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实践环节。

7、实践期间,要及时了解掌握当地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气象、洪涝、地质灾害预警预报,针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重大安全风险,指导教师应根据“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实践活动,切实防范和规避安全风险。若遇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要及时中止、延期、更换地点或取消实习实践活动。

8、实践期间,如发生冲突、事故、意外且影响到师生安全,带队指导教师应立即向学院报告,并视情节按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暑假期间有实践教学以及学科竞赛相关教学活动安排的学院,应在放假前将相关学生信息报送实践教学科。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9年7月12日

联系人:朱长城卓月明

电子扫描文档(含签字盖章)发送到:jsusjk@163.com

纸质文档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7月14日

附件1:吉首大学暑假期间实践教学安排表

附件2:吉首大学暑假期间学科竞赛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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