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文件精神和《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决定组织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
立项时间满一年,尚未结题,且尚未撤销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提交材料
1.教务系统材料提交(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
由指导老师填写“中期检查表”。
2.湖南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省级、国家级项目):
1)由项目负责学生填写中期检查基本情况,上传展示项目成果的中期检查附件;
2)由指导老师填写审核意见。
3.因特殊情况确需项目变更时,需向教务处创新教育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办公室提交《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
三、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创新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王从银
电子邮箱:jsucxzx@163.com
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联系人:唐海燕
联系电话:0743-8239106
附件 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