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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参展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年07月10日     文章来源:     浏览数:[]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拟从已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推荐2项成果参加拟定于11月举办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为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学术论文:“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改革成果项目:“国创计划”中的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创业推介项目:“国创计划”中的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推荐数量

从已立项为“国创计划”的项目中择优推荐两项参加湖南省教育厅的组织的推荐选拔。无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已参加往届年会的项目不再推荐。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阅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平台”(http://gjcxcy.bjtu.edu.cn/)上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和“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

2.教务处组织校内学术论文、 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7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jsucxzx@163.com。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见附件7。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从银

联系电话:13762160436


附件:

1.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2.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3.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推荐材料登记表(学术论文)

4.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5.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

6.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7.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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