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509号)与《吉首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经学校2024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邓培涵同学转学(转入)申请,并于2024年3月21日至3月25日进行了公示。经过为期5日的公示,未收到对此结果提出异议的相关反映。
特此公告。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3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张不童等18名同学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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