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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通[2012]57号)

添加时间:2013年02月20日     文章来源:admin     浏览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湘教办通[2011]217号)文件精神,为配合实名制购票的实施、进一步做好学生寒、暑假火车票购票工作,加强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管理与规范,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教务处(校区教务办)负责组织优惠卡信息的写入工作。为保证优惠卡写入信息与学生证填写内容、学信网上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一致,教务处下发包含学生姓名、专业、学制、班级、学号、入学时间、家庭住址、火车终点站名、身份证号等字段的《2012年入学新生火车票优惠卡信息登记表》电子数据,请不要更改,学院打印下发至各班级,学生只需填写家庭住址、火车终点站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指学生家庭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的城市、县或县级市、最小到县或县级市即可。格式按照:省+市,或者省+县,比如:河南郑州、湖南宁乡,最大长度为8个汉字。火车终点站名填写离家最近的火车站站名(如:邵东,怀化,深圳西,不要填写成湖南邵阳邵东,湖南怀化,广东深圳西)。
    2、学院负责收集审核相关信息。学院收集纸质材料审核学生填报信息并将信息录入到教务处下发的电子数据中,并于2012年10月30日之前通过邮件发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张家界校区教务办),同时上报需要购买乘车优惠卡的数量和上交相应费用(每卡7元),教务处(校区教务办)将收集的数据导入“学生证购票防伪识别”系统和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数据导入后无法再更改。学生需在11月初进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核对火车站站名和个人照片,截止到11月10日无照片者或对已有照片不满意者须向学院上交电子照片,否则不予办理学生证。
    3、学院配合购票优惠卡信息写入工作。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清理本单位2012级已购优惠卡学生的学生证,于12月20日前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校区教务办)完成购票优惠卡信息写入工作。
    4、2012级新生指今年入学的所有学生(含2012级本、专科生,2011级预科分流学生,2012级预科学生,2010级专升本学生,2009级小教大专学生,不含2012级小教大专学生)。
    5、教务处(校区教务办)将严格限定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次数。教务处(校区教务办)每年11月组织一次优惠卡充值(充值一次有4次优惠次数,具体由学院到教务处或校区教务办领取充值仪器实施)。学生在校期间因损毁或遗失再次申请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时,教务处(校区教务办)将在新卡中写入学生信息的同时,扣减该学生已享受的购票次数。
    6、学生乘车区间变更按铁路有关规定办理。学生优惠卡写入乘车区间时,可为学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至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乘车区间可由学生本人选定。学生在校期间因父母实际居住地变动需变更优惠乘车区间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教务处(校区教务办)除修改优惠卡、学生证上优惠乘车区间外,还将在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中作相应修改,并在学生证上修改处加盖公章。
    7、有优惠卡的学生证是购买优惠票的依据,为切实保障学生的权益,学校各部门要联手做好相关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及时做好有关工作。因学院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影响今年学生寒假购票由学院负责。
    附件:《2012年入学新生火车票优惠卡信息登记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2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jsu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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