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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教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添加时间:2013年05月27日     文章来源:教务科     浏览数:[]

(2005年10月修订)
教学档案是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过程中直接形成的,以文字材料、图表、录音、影像等形式存在,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文件和材料的总称。它既是衡量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又是反映学校教育、教学与改革发展历史进程的主要依据之一。为了做好我校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综合类
1.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
2 .关于教育改革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专业和课程设置及学制等方面的指示、规定、办法等。
3.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实施计划、教学要点,有关教学会议记录、调研报告、总结报告等。
4.学校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办法、规定、条例以及有关教学工件的文件。
5.有关招生分配的各种制度、规定、办法、条例以及有关招生计划分配表及文件。
6.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等文件。
7.有关教学工作的各类统计数据资料。
(二)教学管理类
1.有关招生就业工作的文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专业介绍、招生工作总结、录取审批表、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毕业生就业明细表、毕业证及学位证发放存根以及毕业生质量调查材料。
2.学期教学计划执行表、学生课程总表、实践教学课程安排表。
3.教学任务书、校历、授课计划、授课情况统计表。
4.有关学籍管理的文件、材料、新生高考录取简明登记表、学生成绩册。
5.在校学生名册、学生学籍注册材料及学生学籍变更材料(包括休学、退学、复学和转学等)。
6.各级领导、教学督导专家组听课记录、检查汇报材料、总结。
7.教学检查及总结等有关材料,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奖办法、评奖结果与记录。
8.每学期学校组织师生进行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师生评管等工作原始资料。
9.考试结束后,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试卷、答卷、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和课程成绩记分册等。
10. 毕业论文(设计)、各类实习、见习等材料。
11.各类学科竞赛组织、参赛、获奖等资料。
12.有关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制作的资料。
13.各级各类教学竞赛、示范课或公开课的资料。
14.各类专业学生教学技能训练资料。
(三)教学业务类
1.教师业务档案:教师专业技术业务材料、业务培训、考核、总结,师资培训计划及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实践锻炼的相关材料。
2. 教师教学工作:教师工作量的规定及执行情况,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及教案、作业评改记录,考勤记录、教学工作总结,听课评课记录、教师日志等资料。
3.获国家级、省部级、院级精品课程或优秀课程、重点建设课程的全套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库、试卷、自编或主编教材、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实习讲义、实习指导书、教学总结、发表的学术论文)。
4.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总结、中期检查情况小结、综述材料、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5.本科生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
6.实习基地建设有关合同、文件等。
(四)教学研究与改革类
1.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以及相关文件等资料。
2.获校级以上奖励的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和教改项目材料。
3.双语教学、多媒体教学的申报、认定、评奖等资料。
4.现代化教学的教学研究开展情况的总结和成果。
5.实践教学的教学研究开展情况的总结和成果。
二、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1.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教务处和院、部(中心)要有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的形成归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建立教学档案查阅制度。
2.有关教学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随时做好资料的积累和固化,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供。
3.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文面要工整、规范。打印稿应按文稿编制要求(一般在左侧装订)。
4.凡归档的案卷,经有关领导和档案管理员检查合格,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两份留存。
5.建立和严格履行教学档案的借阅、复制手续。
(责任编辑:jsu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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