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吉首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及2021年需结题项目结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吉首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吉首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校级项目由学院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及其他教学科研平台进行经费支持。”请学院按照上述要求落实2021年-2023年立项和结题的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并于2024年10月1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划拨报告”。
附件1. 学院划拨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经费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