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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年09月25日     文章来源:     浏览数:[]

各教学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吉首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及2021年需结题项目结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吉首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吉首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校级项目由学院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及其他教学科研平台进行经费支持。”请学院按照上述要求落实2021-2023年立项和结题的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并于2024101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划拨报告”。

附件1. 学院划拨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经费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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