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Navigation

 学籍科 
 教务科 
 考试中心 
 教研科 
 实践教学科医教办 
 综合科 
 质量科 
 创新教育办公室 
 认证与评估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申请 2024年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报名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11日     文章来源:     浏览数:[]

关于申请 2024年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经相关学院申报,学校审核,学校将继续开展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拟开设的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开设类型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开办学院

招生要求

 

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法学

法学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22023级法学以外专业的学生

 

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生物科学

理学

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2级、2023级生物科学以外专业的学生

二、报名条件

我校20222023级符合招生要求全日制本科生,已修读的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学有余力的学生。

三、报名程序

1.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吉首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实施办法》(吉大发【20245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是否修读。

2.学生本人必须对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充分了解并与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对比,确认所学基础课程能基本满足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课程学习的要求,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能够修满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3.2024年 515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学请到各开办学院报名,填报《吉首大学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交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开办学院。

报名结束后汇总名单由教务处反馈所在学院,确定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开办专业。

4.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原则上采取单独编班的方式组织教学,为避免与主修专业课程冲突,单独编班上课的辅修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或晚上进行。具体上课时间和授课教师由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所在学院安排,送教务处备案。

四、收费标准

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按照70元/学分的标准缴费,凭财务收据到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所在学院办理注册及安排上课。

五、教学管理

1.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具体授课时间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安排。

2.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所在学院要严格执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者,要按照调整教学计划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3.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所在学院务必于开课前一周向教务处提交课表,并提前向修读学生公布教学安排。

4.各学院要加强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学管理和监控,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课程学习,不得无故旷课。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有违纪现象和行为的均按《吉首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吉首大学考试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所在学院要加大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招生宣传的力度,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各学院要做好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动员工作,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可以增加学生对未来工作的适应性,是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的途径之一。

5. 学院负责联系人 

资环学院:黎靖  联系电话13739044808   办公地址: 第八教学楼教务办8211办公室

法管学院:周彦君 联系电话18407430538  办公地址:第三教学楼北教务办603-2办公室

附件:1. 吉首大学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24511

上一条:关于做好师范专业认证公共课上课准备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共课专业认证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