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研究,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根据《吉首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民族地区高校少数民族音乐史论与中国音乐史论内容整合研究与实践”等108项课题为我校201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中重点项目41项,一般项目67项(见附件1)。
同时,学校组织专家对2013年以前立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工作,经评审,“《土木工程概论》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等35项结题合格,同意“规划设计类专业测量学课程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优化的研究与实践”等33项延迟一年结题,对“临床医学专业儿科学课程改革研究与实践”等2项教改项目予以撤项(见附件2)。
现将立项与结题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请相关学院与项目主持人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和积极开展研究。
一、研究过程管理
1、请按照项目推进的进度安排,及时在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教学研究类”菜单下载相应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报告书》,填写好后及时上报教务处教研科,张家界校区上报校区教科办。
2、2014年立项课题开题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前;中期检查时间为2015年4月;结题时间为2016年4月之前。
二、研究经费管理
1、学校资助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每项8000元,一般项目每项3000元,软件服务外包学院、师范学院、民族预科教育学院立项项目为自筹项目,由各学院按相应的资助标准进行资助。
2、此次立项项目在提交开题报告并通过中期检查后可启动教学研究经费的40%,其余经费必须在通过结题评审之后方可启动;未通过结题评审的教研项目,将被取消资助经费。
三、立项与结题管理
请各教学单位加强课题指导,督察研究进度,规范经费管理,保证项目的研究质量。下一年度的教学研究申报指标将与单位教研项目完成率挂钩,本次结题优秀单位将增加下一年度的教学研究申报指标。规定研究期限内应结题的项目完成率低于80%的单位,将相应减少项目申报指标。
附件:
1、吉首大学201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汇总表
2、吉首大学201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4年6月6日
(责任编辑:jy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