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库、优化入库专家的数量和结构,确保教学类项目评审科学、有序地开展,提高教学类项目评审的质量和效益,在以学校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团专家为主体成员的专家库基础上,学校决定进一步增补专家库专家,现就做好学校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为人公正,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2、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了解高等教育改革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对自己所从事领域的情况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3、具备丰富的教学改革和管理经验,在本专业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院推荐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艺术类、外语类专家可放宽到副高级职称,教学管理部门干部应具有副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
4、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学类项目,在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领域有丰硕的研究成果。
二、推荐数量及要求
1、各学院可向学校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作为专家库入库专家,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
2、学校教学委员会委员、督导团专家不再作为推荐对象重复推荐。
3、各学院推荐专家时应充分考虑本院的校教学委员会委员、督导专家以及拟推荐专家的学科专业结构,应尽量覆盖学院的学科专业。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确定推荐人选。
2、推荐对象应填写《吉首大学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见附件1),学院需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3、推荐对象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学校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
4、各推荐单位应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推荐专家的推荐表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到教研科邮箱:jsujyk@126.com,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附件:吉首大学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5年9月6日
(责任编辑:jsujwc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