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吉首大学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通2014[44]号)文件精神,经各相关学院申报,教师申请,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现将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立项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请相关学院、教师按照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一)申请资源共享课程的学院,请根据本文件精神与承担课程建设的教师联系,将课程的建设要求、授课内容、建设任务及时传达给授课教师。
(二)承担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的教师必须按照《关于申报吉首大学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通2014[4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按照资源共享课开设学院的要求,结合相应专业的特点,完成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内容体系、课程教学质量标准与考核体系建设。
2、完成资源共享课程教案、课件和试题库的建设。
3、在资源共享课程开设学院有需求的前提下,至少完成三届学生的课程教学任务。
附件:吉首大学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4年9月1日
关于公布吉首大学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doc
(责任编辑:jy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