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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吉首大学师范教育综合改革课程建设委托项目的通知(教通2014[50]号)

添加时间:2014年06月21日     文章来源:教研科     浏览数:[]

   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适应高等师范教育发展,推进学校师范教育综合改革,结合《吉首大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吉首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与实施办法》,《吉首大学师范教育综合改革项目推进计划》的相关要求,根据课程的学科归属原则,学校向相关学院定向委托了师范教育综合改革课程建设项目,经个人申请,学院(部)推荐,校内专家评审,确定欧阳玉祝等老师申报的39门课程为吉首大学师范教育综合改革课程建设委托项目,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请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遵照以下工作要求,做好课程的建设工作:   

1、课程管理:本次立项建设课程统属于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课程项目所属学院要好立项项目的管理工作,掌握项目建设的整体进度,做好项目建设的指导工作。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要按照建设内容开展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立项项目高质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2、课程建设要求:课程建设必须围绕人才培养要求优化教学内容,建立、完成各种教学文档,建设期间必须在相关专业开设建设课程,并公开发表1篇与建设课程教学、改革相关的论文。

3、课程建设期及建设经费:课程的建设与实践周期为3年,每门课程资助1万元,立项当年拨付4000元,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3000元,项目结题后拨付余下的3000元,对于课程建设成效不明显,课程管理不到位的建设项目,教务处将减少直至取消建设资助经费,对于取消的建设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允许申报各类教学类项目,对立项课程所属学院,扣减下次项目的立项指标。

4、课程教材出版相关要求:凡涉及各个师范类专业“教学理论与方法”的立项建设课程,建设期内要求出版与课程教学配套的教材,同时鼓励其他立项课程围绕课程教学内容出版与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教材,以上出版教材的课程在教材出版后均额外资助教材出版经费2万元。 

 

    附件吉首大学师范教育综合改革课程建设委托项目立项名单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4年6月21日 

关于公布吉首大学师范教育综合改革课程建设委托项目的通知.doc
文件类型: .doc 6a24caeaa167c35b3351be4d0d8cc73a.doc (135.00 KB)

 

(责任编辑:j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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