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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及往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教通2013[54]号)

添加时间:2013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教研科     浏览数:[]


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1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通2011[40]号)、《关于申报2012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及2011年在建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教通2012[56]号)、《关于公布 2011年新开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通2011[46]号)、《关于公布 2012年新开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通2012[60]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学科建设和学科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推动专业调整和专业改造,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不断强化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吉首大学2013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及往年立项的新开课程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新开课程申报
    本次申报以《吉首大学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见附件1)规定的申报范围为准,申报课程须符合该办法的相应要求;各教学院(部)负责组织本次申报的推荐工作,资助课程以专业为单位申报,只有一个专业的学院限报1项,多个专业的学院限报2项。
二、2012年立项新开课程中期检查
    1、检查形式:对2012年立项的新开课程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检查组成员应为教学指导委员会、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
    2、检查内容:各项目负责人根据《2012年度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中的建设计划撰写3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并准备相关的备查材料,上述材料由学院统一收集并管理。
    3、各个学院结合检查情况完成检查总结,总结的内容应包括(1)学院的措施、相应的管理办法;(2)学院立项课程的基本情况;(3)学院在建课程检查的基本情况;(4)中期检查对各门课程检查的结论。
    4、学院检查总结与结论需交教务处教研科备案。中期检查合格的在建课程教务处将拨付剩余的课程建设经费,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程教务处将收回已拨付的课程建设经费,并停止后续资助。
三 、2011年立项新开课程结题
    对2011年立项的新开课程实施结题检查工作,结题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年立项申请书;(2)吉首大学新开课程结题报告书;(3)结题佐证材料。
四、材料上报时间与要求
    1、上述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0日。
    2、材料上交要求:以学院为单位一次性上交申报材料和中期检查材料,不接受个人上交材料。
五、其他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由学院(部)汇总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教务处,张家界校区交教科办,电子文档发送至教研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建锋  宋海龙  余继宏
    联系电话:0743-8564146   
    电子邮箱:jsujyk@126.com

    附件1   吉首大学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吉首大学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3   吉首大学新开课程结题报告
    附件4   2013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通知原文及附件请点击下面链接下载后阅读:
通知原文及附件

(责任编辑:jsu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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