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吉大发[2008]3号)、《吉首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吉大发[2008]54号)和《吉首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通2013[61]号)精神,对在建的舞蹈学等5个校级特色专业进行结题评审,经学院自查自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同时,对结题评审通过的特色专业,各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建设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不断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专业建设的示范作用,对延期结题的特色专业,建设单位一定要立足建设,按照特色专业建设的要求,落实建设任务,探索创新性教学模式,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凝练专业办学特色。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4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jsujw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