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58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以及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工作
请各学院对照《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2012版专业目录》、《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新旧专业对照表》并参考98版专业目录,仔细核对《附件3:吉首大学现有专业新旧目录对照表》中与学院相关的专业名称、代码是否准确,并将核准后的纸质材料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11月5日前交教研科。
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
请有意向申报新专业的学院按照《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586号)》文件精神组织专门人员仔细论证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于 10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表格交教研科,学校届时将组织评审与推荐。
联系人:李建锋,宋海龙,电话:0743-8564146,电子信箱:7684557@qq.com。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2012版专业目录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新旧专业对照表
附件3:吉首大学现有专业新旧目录对照表
附件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育部2012)(含专业申报申请表)
注:所有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档请教务秘书在教务QQ群里下载
吉首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jsujw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