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软件服务外包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对“十二五”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进行阶段总结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14]10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相关材料于4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4年3月31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迎接2014年普通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教通2014[16]号)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