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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通[2017]41号)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17日     文章来源:     浏览数:[]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全省将于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信息平台数据填报采集工作,为切实落实本项工作,确保我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学校成立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填报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7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填报采集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白晋湘

副组长:黎奇升、钟海平、冷志明、李定珍

成员:庹清、吴志祥、麻明友、唐新平、谷遇春、田筱鸿、蒋林、李爱华、各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数据填报组、数据审核组三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学校各部门、各学院数据填报采集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庹清

成员:麻明友、蒋林、李爱华、刘晗、杜建林

2.数据填报组:负责制定数据填报工作方案,组织数据采集,按照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及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填报和录入上报等。

组长:蒋林

成员:宋海龙、李峰、赵汉斌、杨艳及各二级单位数据填报人员

3.数据审核组:负责数据和材料的汇总分析、审核工作等。

组长:刘晗

成员:杜建林、胡斌、吴青峰、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二、数据填报内容及任务分工

本次填报采集数据包括学校基础数据表格和专业数据表格。涉及

数据表格44张。

1、学校基础数据表格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要求填报全校所有

专业的相关信息,具体包括专任教师、外聘教师、在校学生、本科专业、教学仪器设备、专业图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等7 项信息。其中,专任教师在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一个周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整其任教专业归属。

2、专业数据表格由三个试点专业负责,其中,1.1.1 招生录取

分数、1.1.2 第一志愿录取率的数据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6.3.1 就业率的数据信息由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提供;6.4.1学生教学满意度、6.4.2 用人单位满意度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实施调查并提供数据信息;其它专业数据表格均由当年各参评专业负责填报。

3、数据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涉及到科研工作或其他按年度计算的指标均按自然年度计算,即 1月1日至12月31日,如主要观测点3.2.3教师科研,首次填报的“近四年”是指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涉及到教学工作的均按学年(教育年度)计算,即上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如主要观测点3.1.4 高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首次填报的“近四年”指2013-2014学年、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时点数据统计截止时间,如无特别说明,均为每年9月30日。具体统计时间参照相关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

4、各参评专业点在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的同时,还须上传有效支撑材料。专家有权要求参评专业提供所需要的其他支撑材料,被要求提供支撑材料的学校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以pdf文件上传。

三、数据填报工作流程及进度安排

1、人员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读数据填报指南,明确数据填报内容和填报工作责任人,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数据收集、整理和录入工作,于11月17日前将数据填报采集工作人员和审核人员报教务处。

2、数据填报时间

学校数据填报集中于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进行,专业数据可以与基础数据同时填报,但必须在基础数据提交完之后才能提交,本次要求基础数据填报于11月22日前完成,专业数据填报须于11月25日全部完成。

3、数据填报流程

(1)收集整理数据、材料信息,填入数据填写模板。本次填报的基础数据包括全校所有专业,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填报指南要求负责收集、汇总全部数据,并按实际分配到相关专业;专业数据表格由试点是三个专业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数据材料,完成后将初始数据填入数据填报模板。

(2)审核完善数据、材料信息。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数据审核小组对填报数据进行核验、审查,补充优化数据,完善相关材料。

(3)网上录入、提交数据。对经组织审核后的数据和材料在专业综合评价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填报录入、上报提交,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填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工作任务重,做好此项工作,关系到学校专业评估结果、学校发展和社会影响力,对今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将产生重大影响。各单位领导须高度重视这一既具基础性,又具全局性的重要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按学校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完成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2、精心组织,确保质量。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各责任部门应确定熟悉业务、责任心强、工作细心的同志担任数据填报工作,理解把握数据内涵,严谨细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各学院、职能部门填报提交的文档、数据、表格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确保填报数据、材料质量。

3、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填报是关联性很强的系统性工作,为圆满完成这两项工作,相关人员应树立集体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本着对学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切实加强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

4、为更加方便快捷的完成工作,请各单位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加入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交流群,以便交流,及时了解信息下载相关资料。教务处联系人:宋海龙,联系电话:8564146。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资料汇编

2、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填报指南

3、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填报模板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7年11月16日

关于做好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docx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填报模板v1.10(2017.11.13,最新版) (1).zip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1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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