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5〕45号)精神,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训练,根据我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计划项目工作进度和安排,决定开展我校2018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根据项目计划,需于2018年12月结题的项目(见附件1)以及研究期限已达一年以上的项目(本次不接受2018年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
二.结题事项
1、项目结题材料包括:
(1)校级项目只需填写《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一式一份,套印);省级项目只需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一份,套印);
(2)项目结题附件材料(附件7),纸质材料(一份)需装订成册,并扫描成电子文档提交。内容包括:
①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②成果支撑材料(主要为项目研究发表公开发表的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获奖证书、科技作品实物照片、专利证书以及其他可作为成果支撑的材料),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原件一本。
(3)学院按要求填写《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登记表》(附件3)。对未按时完成的项目,学院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2、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应对以往年度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并提交《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见附件4)。
3、已立项项目原则上不能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项目变更时,需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6),项目变更分为三种类型:项目内容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延期结题。
4、学校结题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结题的项目在12月14日前进行结题评审,并将结题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5、上述材料纸质文档统一于12月13日下班前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结题附件材料请扫描成电子文档。
6、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结题申报书,结题附件材料)由各学院教务办提交到:210.43.64.107:9371填报平台(创新项目结题填报)。
7、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验收的,学校将减少该学院下一年度同一级别的项目计划数。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师对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指导,确保项目实施和结题质量。
2、请各学院教务办通知各项目负责人按时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否则视为自动中止项目,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朱长城
联系电话:0743-8563792(实践科)8264173(创新中心)
电子邮箱:jsusjk@163.com
张家界教科办联系人:卓月明
联系电话:0744-8219870
电子邮箱:zhuoyueming @163.com
附件:
1、吉首大学2015年项目未结题统计一览表
2、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学生填写并上传平台)
3、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登记表(学院填写)
4、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学院填写)
5、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结题报告书(学生填写并上传平台)
6、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7、项目结题附件材料格式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