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二批)的函》精神(附件1),
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教育部高教司自2014年起持续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合作育人项目,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立项并提供专项资金,资助高校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共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工作要求:学校一贯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产业、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适应度,坚持“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高教司组织的相关项目为全国高校搭建了校企直接对接的平台,也是我校开展相关工作难得的重要资源。各单位要从学校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高度,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相关专业老师和同学及时了解申报信息,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三、项目概况:本次申报项目类型包括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实践条件建设、创新创业联合基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等,共计项目数11491个,参与企业192家,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对照企业发布的项目申报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积极组织师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四、申报指南:请根据《2017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提供的网址(附件2),查询项目指南,认真研究拟申报项目的申报条件、建设要求、支持办法、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等(各企业接受申报的时间安排不同),积极主动的与相关企业联系,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五、申报服务:申报项目需要学校提供配合和支持及专家指导的请及时联系教务处。请老师和同学根据企业申报材料要求自行提交给相关企业,并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susjk@163.com。请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立项、进展和结项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务处。
吉 首 大 学
教务处
2017-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