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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教学秘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添加时间:2019年03月08日     文章来源:     浏览数:[]

吉首大学教学秘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2017 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规范教学秘书岗位设置,规范教学秘书队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明确教学秘书工作职责及待遇,增强教学秘书的工作责任感,不断提高学校教学管理质量和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吉首大学教学秘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吉大发 2009[89]号)文件进行修订。
一、教学秘书的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一)任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良好,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爱岗敬业。
2、热心教学管理,办事认真,工作踏实,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强。
3、具有所任职岗位相应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熟悉高校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一定的教育管理基本理论知识和教学管理经验,能独立组织开展工作。
5、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教学管理相关业务。
(二)岗位职责
教学秘书实行校、院两级管理,行政上受所在学院领导,业务上接受学校教务处指导。教学秘书是连接学校与学院之间、教师之间、师生之间教学活动的桥梁和纽带,具有承上启下、协调左右、沟通信息和改善关系的作用,对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的建立和运行至关重要,教学秘书应承担以下岗位职责:
1、协助学院领导制(修)订学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
2、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协助落实理论及实践教学任务,落实学院课程安排表。3、切实抓好教学计划执行的过程管理各环节,检查、了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协助院领导组织常规教学检查,做好教学考勤工作,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深入调查了解教学的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和教务处反馈教学信息。
4、做好临时性调(停)课和突发性教学事故的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5、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的报到注册、学籍异动、学籍处理、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等工作的登记、审查和上报,严格学籍管理,确保学籍管理的严肃性。
6、协助做好各类考试安排及组织管理,安排考场、监考人员,及时做好学生成绩的收集、登录审核、统计分析、归档等工作。
7、协助做好教材计划上报和使用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登记、审核和统计工作。
9、协助做好本单位教学质量考核评估工作。
10、协助做好本单位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11、负责院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学校规范要求,做好本单位教学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2、完成院主管领导和教务处交办的与教学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秘书的岗位设置和选聘
(一)岗位设置
院教学秘书岗位设置按学校教学及管理人员定编方案确定。教学秘书工作岗位采取专兼职结合方式配备,各学院教学秘书职数按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人数和专业设置情况进行配置。学院本专科学生人数在 1000 人以下的配备 1 名专职教学秘书;学院本专科学生人数在 1000 人以上,且专业数超过 4 个(含 4 个)的配备 2 名专职教学秘书;独立设置的公共教学院配备 1 名专职教学秘书。各院专兼职教学秘书总职数控制在 2 名以内。
(二)教学秘书选拨与聘任
1、各学院根据学校岗位设置办法核定专职教学秘书缺岗职数,确定招聘计划,报学校审定,由学校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3、兼职教学秘书由所在院从本单位在职教师和管理干部中选聘,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审核备案。
三、教学秘书的培养与待遇
(一)教学秘书的培养
学校坚持选拔使用和培养管理提高相结合原则,逐步完善教学秘书队伍培养使用机制,采取措施,逐步建立专职教学秘书的培训与培养机制,对教学秘书的长远发展进行统筹安排。
1、教学秘书的业务培训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学秘书的培训采用岗前培训与在职岗位培训相结合、平时业务培训、骨干培训相结合的形式,保证在一届任期内培训次数不少于 2 次,学校在师资培训费中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2、学校鼓励和支持优秀的专职教学秘书进行脱产、半脱产或在职定向攻读与岗位相关的学位。工作四年以上表现优秀的专职教学秘书,经本人申请和单位推荐,列入学校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其培训费按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3、学校鼓励和支持专职教学秘书从事教育管理学科的研究工作,每年设立教学管理专项教改课题 2-5 项,学校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
4、专职教学秘书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的高校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也可申报相应学科专业技术职务。学校在推荐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在坚持工作实绩、教研、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倾斜。
(二)教学秘书的待遇
1、学校对优秀专职教学秘书在评优、评先和职务、职称晋升中给予优先考虑。

2、学校结合教学秘书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对在职在岗的教学秘书每月发 200 元岗位专项工作补贴(包括工作经费 100 元、通讯补贴 100 元)。
3、学校结合工作年限以及年度考核结论,将专职教学秘书分为 1 4 个等级,给予相应待遇,具体如下:

等级

年限要求(年)

年度考核要求

享受待遇

本科

研究生

1

9

8

4次年度考核优秀

副处级岗位津贴与年终绩效津贴

2

6

5

2次年度考核优秀

正科级岗位津贴与年终绩效津贴

3

3

2

1次年度考核优秀

副科级岗位津贴与年终绩效津贴

4

1

1

年度考核称职

科员级岗位津贴与年终绩效津贴


注: 1、年限要求与年度考核要求对应并同时满足,年限时间从学校聘任时间开始计算;
2、工资调整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
3既有职级又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职教学秘书在年终分配时,学院按就高原则核算年终绩效津贴。
4、教务秘书调离工作岗位后,取消专项工作补贴,绩效津贴与岗位津贴按调离后的岗位执行。
四、教学秘书的管理与考核
1专职教学秘书任期一届为四年,新聘用(第一次担任教学秘书)的专职教学秘书要求连任两届,未满两届不得转岗和进行学位进修,若本人坚决要求转岗和攻读学位的,学校解除聘用合同。任期满两届的专职教学秘书可根据本人申请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转换,须所在学院同意,报请主管部门审批。
2、教务处负责对专(兼)职教学秘书的考核、培养、监督管理及业务上的直接指导。学院负责对本院教学秘书工作的直接领导、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逐步建立和完善专职教学秘书的考核办法和奖励制度。专职教学秘书的年度考核单独进行,每年进行一次(与学校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优秀按学校教学奖励办法进行表彰奖励。
4、教学秘书考核以工作实绩为主,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教师评价和有关部门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量化的考核办法由教务处负责制定。年度考核由教务处牵头,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张家界校区教科办、人事处、相关学院共同参与,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 15%
5、教学秘书的年度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与其职务晋升、职称聘任、奖惩等直接挂钩。对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学秘书在职务、职称晋升时优先考虑;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专职教学秘书,教务处和学院可向人事处提出撤免或解聘建议。
五、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原有关教学秘书管理办法的文件废止。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一条:吉首大学本专科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下一条: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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