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校内机关部门:
根据去年向各单位征求的书面意见,教务处组织对《吉首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2012年版)进行了修订,现将《吉首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版)草案挂在教务处网站上再次征求大家的意见。如有相关意见,请以学院为单位在4月21日前汇总到教务处教研科,以便教务处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奖励办法。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4年4月14日
上一条:吉首大学关于对2013年教学工作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吉大发[2014]21号) 下一条:关于统计2013年吉首大学教学奖励情况的通知(教通[2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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