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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及往年项目结题的通知(教通[2015]50号)

添加时间:2015年10月15日     文章来源:教研科     浏览数:[]

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1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通2011[40]号)、《关于申报2012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及2011年在建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教通2012[56]号)、《关于公布 2011年新开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通2011[46]号)、《关于公布 2012年新开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通2012[60]号)、《关于公布2013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及往年项目验收结题结果的通知》(教通2013[63]号)以及《吉首大学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及往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5年新开课程申报

本次申报以《吉首大学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见附件1)规定的申报范围为准,重点资助未接受学士学位合格评估专业的新开课程建设,有未接受学士学位合格评估专业的学院可申报2项,其他教学学院可申报1项,各学院须按照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做好院内初选和推荐工作,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结题的相关要求

1、结题检查的范围:201120122013年立项新开课程。

2、结题材料构成:(1)、当年立项申请书;(2)吉首大学新开课程结题报告书;(3)按照建设要求整理的结题佐证材料。

3、其他相关要求:对于未能按时上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将视为无法结题而终止课题,对于终止的课题,教务处将收回建设资助经费,课题申报人5年内不能够申报相关项目,同时扣减学院下一年度的立项指标。

三、材料上报时间与要求

1、上述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51030日。

2、材料上交要求:以学院为单位一次性上交各类材料,不接受个人上交材料。

四、其他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由学院(部)汇总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教务处,张家界校区交教科办,电子文档发送至教研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438564146   

电子邮箱:jsujyk@126.com

 

附件1  吉首大学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2  2015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3   吉首大学新开课程结题报告书

附件4   2015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5   2013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待结题项目

附件6   2012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待结题项目

附件7   2011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待结题项目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51015

 

 

关于2015年新开课程建设立项以往年度新开课程结题的通知.doc
文件类型: .doc 3ea49e5b8d8ee9c1c1b1fd6fb16263aa.doc (176.00 KB)
(责任编辑:jsujwcadmin)

上一条:关于开展吉首大学2015年课程教学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通[2015]55号)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教通[2015]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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