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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吉首大学校级特色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教通2014[4]号)

添加时间:2014年02月26日     文章来源:教研科     浏览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吉大发[2008]3号)、《吉首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吉大发[2008]54号)和《吉首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通2013[61]号)精神,对在建的舞蹈学等5个校级特色专业进行结题评审,经学院自查自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同时,对结题评审通过的特色专业,各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建设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不断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专业建设的示范作用,对延期结题的特色专业,建设单位一定要立足建设,按照特色专业建设的要求,落实建设任务,探索创新性教学模式,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凝练专业办学特色。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4226 

附件:关于公布吉首大学校级特色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doc
文件类型: .doc ec8cda66c70fc34d78ebf493b46c225a.doc (71.00 KB)

 

(责任编辑:jsujwc)

上一条:关于迎接2014年普通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教通2014[16]号)
下一条:关于报送吉首大学服务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特色专业群建设任务书的通知(教通2013[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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