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吉大发[2008]3号)、《吉首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吉大发[2008]54号)和吉首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通[2012]59号)精神,对在建的19个校级特色专业进行结题评审和中期检查工作,经学院自查自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处反映。联系电话:0743-8564146。
公示期:2012年12月10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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